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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0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食糖、蜂产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4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食糖、蜂产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4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南宁西乡塘区瀚菥食品批发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市奔强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加仑子(混合型果味饮料)”和“野牛(混合型果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岑溪市双源山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南宁市荣升百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碧盈食品包装厂生产的“白砂糖(分装)”,色值不符合有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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