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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1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12  来源:武汉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9月1日,商品包装“瘦身”新国标《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正式实施。
  日子过得真快啊
 
  转眼9月也进入了中旬
 
  9月1日,商品包装“瘦身”新国标《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正式实施。
 
  眼看十多天时间过去了
 
  市场上的包装“瘦身”情况
 
  怎么样呢?
 
  康康姐带你们去茶叶市场看看吧!
 
  硚口区的“汉口茶市”
 
  是武汉著名茶叶市场之一
 
  他们的茶叶包装怎么样呢?
 
  咱们就去那里吧!
 
  01
 
  咦?硚口区市场监管局的小伙伴们在汉口茶市干嘛呢?
 
  原来,他们正在举行“质量月”启动仪式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宣贯活动,活动现场,茶叶市场的经营户签订了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同时,硚口区市场监管局的小伙伴也向经营户发放了计量相关的知识手册,展示不合格的包装典型案例,让茶叶经营户们引以为戒,避免出现过度包装。
 
  嘘!
 
  小点声
 
  让康康姐去听听他们
 
  都说了什么知识点吧!
 
  问题与解答
 
  Q
 
  怎样属于过度包装?
 
  首先要看茶叶外包装的层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茶叶包装不能超过4层。
 
  这里要特别注意,没有完全包裹的材料和厚度少于0.03mm的薄膜不算层数。
 
  第二,要看茶叶的包装的空隙率。根据国家规定,最小包装单位为5克的茶叶包装盒的空隙率不能大于70%。
 
  最后,要看包装成本。根据规定,所有外包装成本总计不超过产品售价的20%。
 
  如果这三条中有一条没有满足,就涉嫌过度包装,要受罚哦!
 
  怎么?
 
  你以为康康姐吓唬你们的?
 
  当然不是
 
  过度包装真的会受到处罚啊!
 
  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八条,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循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02
 
  这也就是说
 
  过度包装
 
  最高会被罚款10万元呢!
 
  硚口区市场监管局的小伙伴说
 
  在新规实施前期,他们就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了相关的知识宣传和指导,在宣传过程中发现,不少商户对新国标还不够了解。
 
  可见
 
  这样的知识宣传工作还要持续进行,宣传讲解国家法律法规,不仅能让经营户了解到了国家强制标准的实施要求,也能增强整个行业的质量意识,一举两得。
 
  当然了,政策讲解只是康康姐的小伙伴工作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当然是执法检查撒。
 
  一边宣传政策告诉你们怎么做,一边执法检查纠正你们的错误做法,这样才能双管齐下,彻底“消灭”过度包装!
 
  好在
 
  前期的政策宣传解读
 
  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执法小伙伴在汉口茶市的随机抽查中,没有发现过度包装的情况。
 
  接下来,执法小伙伴还将前往辖区的超市、市场、酒店开展商品过度包装的相关检查。
 
  中秋节马上就要到了
 
  除了茶叶以外,月饼的过度包装情况也将是咱们监管的重点。
 
  如果,大家在消费的时候发现了有疑似过度包装的情况,可以拨打12345向康康姐的小伙伴们投诉举报哦!
 
  抵制浪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从一个小小的包装盒开始吧!
 
  从曾经的过度包装到如今的“瘦身”包装,你们有没有明显感觉到茶叶、月饼等商品的包装变化?你更喜欢什么样的商品包装呢?快来留言跟康康姐聊聊吧!
 
  精彩留言还有机会获得
 
  康康姐周边小礼物哦!
 
  那么
 
  现在就开咵吧!
 
  -E N D-
 
  供稿 | 硚口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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