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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制订动物宰前宰后检验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19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3年10月17日,乌克兰农业政策和食品部制订动物宰前宰后检验要求,自正式发布12个月后生效。
   2023年10月17日,乌克兰农业政策和食品部制订动物宰前宰后检验要求,自正式发布12个月后生效。主要内容:
 
  (1)范围及定义;
 
  (2)动物屠宰前检验要求。家禽在抵达屠宰场后12小时内,其他动物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屠宰前检查;检查内容:健康情况、结核病、布鲁氏菌病、沙门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疾病,法律禁止使用的物质,不符合要求的兽药等;
 
  (3)动物宰后检验要求。屠宰后立即检查,检查酮体及内脏是否患有传染病;是否符合微生物标准等;在触诊或切割时要确保最大限度减少鲜肉污染的措施;动物屠宰后检验目视检查具体要求:头、咽、喉;口咽淋巴结等部位的检查;
 
  (4)其他规定。不适宜人类食用的动物疾病要求,如:猪要进行旋毛虫病检测。感染旋毛虫的肉类应被视为不宜食用人类消费。
 
  更多详情参见:https://minagro.gov.ua/npa/pro-zatverdzhennya-vimog-do-peredzabijnogo-ta-pislyazabijnogo-oglyadu-tvarin-u-tomu-chisli-zabitih-za-mezhami-bijni
 
关键词: 食品 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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