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涉及江西省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完,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湖区其红干货店销售的白鸡蛋
(一)食品名称:白鸡蛋;生产日期:2023-04-18;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东湖区其红干货店,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东湖区其红干货店共购进该批次白鸡蛋47公斤,已销售47公斤,召回0。
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白鸡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能积极主动配合执法机关工作,经营的食品数量较小,涉案货值小,违法所得少,未造成危害后果且首次违法,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管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及《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清单》》的通知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减轻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5.98元;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洪东)市监(食检)罚决〔2023〕26号)
二、西湖区咿呀宝贝用品店销售的由每一(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标称生产企业江西傲龙优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铁)、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钙)
(一)食品名称: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铁);生产日期:2023-01-01;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食品名称: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钙);生产日期:2023-01-01;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江西傲龙优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批次食品,责令其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江西傲龙优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铁)171罐,销售168罐,3罐用于留样检验(2罐用于自检和送检,留存1罐),召回14罐;购进该批次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钙)142罐,销售139罐,3罐用于留样检验(2罐用于自检和送检,留存1罐),召回7罐。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铁)、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对江西傲龙优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标称为“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铁)”的食品15罐、标称为“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钙)”的食品8罐,合计没收上述批次食品 23罐;2.没收违法所得1669.37元;3.罚款65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 66669.37元);4.责令停产停业5天。(处罚决定书编号:饶市监稽四(食)罚决〔2023〕16号)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西湖区咿呀宝贝用品店,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西湖区咿呀宝贝用品店共购进该批次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铁)12罐,抽检10罐,赠送客户1罐,剩余1罐退回每一(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钙)12罐,抽检10罐,剩余2罐退回每一(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铁)、姥姥的稻田?婴幼儿益生菌配方米粉(高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西湖区咿呀宝贝用品店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洪(西)市监食免罚〔2023〕54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