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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编号:FC2025004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16  来源: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期)》(以下简称《通告》2025年第4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 2家食品经营单位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期)》(以下简称《通告》2025年第4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 2家食品经营单位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甜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5年第4期)涉及滨湖区张春廷生鲜店销售的甜椒,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滨湖区张春廷生鲜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1件(9公斤),销售单价20元/斤,已全部售出, 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经营的涉案食品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锡滨市监不罚﹝2024﹞00128号)。
 
  二、干炒河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5年第4期)涉及惠山区长安惠客楼饭店销售的干炒河粉,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惠山区长安惠客楼饭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制售不合格产品货值93.3元,已全部售出, 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对经营的涉案食品不合格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惠山市监不罚﹝2025﹞1008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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