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荆门市市场监管局为有效遏制商品过度包装,提倡绿色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茶叶、月饼等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过度包装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沙洋某商行销售过度包装月饼案
2023年9月19日,沙洋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沙洋县摩尔城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该超市设点销售的两款月饼礼盒涉嫌过度包装,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下架过度包装月饼并作返场处理。9月26日,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下架过度包装月饼,对涉案月饼进行送检。经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荆门分院检测并出具《食品包装计量监督检验报告》,结论为:商品名为“德远兴1080g繁华礼悦”月饼礼盒包装层数4层>3层不合格,商品名为“日威厚德载物”月饼礼盒包装空隙率X=47.7<45%不合格、包装层数4层>3层不合格。两款月饼礼盒包装均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属于过度包装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整改的情形,2023年11月7日,沙洋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屈家岭管理区某超市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2023年10月20日,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武夷山市御香茗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骏眉茶叶礼盒外包装标注净含量:200克,该礼盒长方体外包装长、宽、高值分别为340mm、220mm、71mm,经测算,包装空隙率为51.04%,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中“单件净含量>50g的,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停止销售。当事人当场下架并停止销售。
当事人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10月24日,屈家岭管理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