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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陕市监通告〔2023〕88号(陕市监通告〔2023〕8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22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2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323号),现将涉及陕西省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2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323号),现将涉及我省2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幸幸调料店经营的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八角(其他香辛料调味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购进日期:2023年4月20日。
 
  八角(其他香辛料调味品)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购进日期:2023年4月20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山奈(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八角(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属于外购,索证索票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相关经营资质,鉴于当事人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没有产生社会危害后果,所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较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0元,罚款1000元,罚没合计1210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关键词: 抽检 食品 管理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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