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685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2大类,其中合格674批次,发现不合格1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本次检验项目、食品抽检合格食品、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