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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8  来源: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作者: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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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流程,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7〕109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对标准起草工作、项目牵头单位构成、项目承担单位工作要求等作了明确的说明。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AB83160002017004附件.pdf
原文链接:http://www.wsjsw.gov.cn/wsj/n429/n432/n1487/n2366/u1ai142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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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标准立项 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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