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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四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22  来源:昌平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昌汇鑫鑫鑫商贸有限公司(招牌:抖香锅麻辣香锅;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三合庄南三合庄园商贸中心D排17号)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北京覃记餐饮有限公司(招牌:覃记螺蛳粉;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南大街14号楼1幢1层113-114号)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小辛庄满堂金商店(招牌:聚湘缘;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51号-06〈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小福乡餐饮有限公司(招牌:杭州小笼包;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政府街12号12-1号楼一层)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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