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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2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25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9类食品22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9类食品22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北碚区集合生活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文峰街菜市场菜摊4、5、6、7号严小玲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北区卓记餐馆加工自制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江津区吕恩东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大足区周娇餐饮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垫江县青水酒水经营部销售的白酒52%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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