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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制定部分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02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4年3月29日,台“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3130473号通知,制定部分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自2024年4月1日实施。
   2024年3月29日,台“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3130473号通知,制定部分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自2024年4月1日实施。部分内容如下表所示。

药物名称

食品种类

原最大残留量(mg/kg)

制订的最大残留量(mg/kg)

啶虫脒(Acetamiprid)

火龙果花

/

0.1

嘧菌酯(Azoxystrobin)

火龙果花

/

0.3

氰虫酰胺(Cyantraniliprol)

毛豆、扁豆等豆类

/

1

喹螨醚 (Fenazaquin)

茄子

/

0.1

氟吡菌酰胺(Fluopyram )

十字花科、小叶菜、山茼蒿

/

0.7

山药、薯类、芋头

/

0.03

青葱

/

0.7

红豆

/

0.1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0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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