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求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hiyan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意见”字样。
附件:1. 附件1.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 附件2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