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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粽子等端午节令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2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06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端午前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端午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共抽检糕点(绿豆糕、粽子)、蛋制品(咸鸭蛋)等2类食品1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端午前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端午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共抽检糕点(绿豆糕、粽子)、蛋制品(咸鸭蛋)等2类食品11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三山经济开发区城市名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鸠江区吴香村食品厂生产的吴昌胜绿豆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繁昌区欧德福超市中心销售的、标称鸠江区吴香村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泾县亿家欢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泾县汪旺食品厂生产的桂花绿豆糕,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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