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0大类食品 711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70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7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汉寿县太子庙镇月保食杂店销售的,标称汉寿县泊义纯净水厂生产的水泊万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邵阳市双清区天天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柠檬味(风味饮料),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岳阳楼区启瑞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百寿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味花生(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湖南百花商贸有限公司康星店销售的散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湘潭日出东方湖湘特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常德小魔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湘西土红糖,千燥失重项目不符合GB/T 35885-2018《红糖》要求。
(六)湖南佰富联商贸有限公司才子嘉都店销售的凉拌豆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多伦店销售的油麦菜,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湘潭、邵阳、岳阳、常德、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