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839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824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福建瓴智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5月7日生产的夹心海苔(南瓜子),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平潭冠业商贸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福建闵新红生态茶业有限公司2023年3月10日生产的金骏眉红茶,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安溪县茶都宗和茶行。福建闵新红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二)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列东店销售的杨梅(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2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列东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莆田市城厢区王国洪水产摊销售的黄骨鱼(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漳州家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8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霞浦县瑞锐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甜椒(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4日),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漳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冰鲜黄花鱼(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9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漳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五)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德润广场分公司销售的番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8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德润广场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六)厦门市同安区徐龙平水果店销售的妃子笑荔枝(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吉乐买(厦门)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福州市仓山区郑夏莲蔬菜店销售的小米椒(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莆田市城厢区张尾妹水产摊销售的白圿子(贝类)(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莆田润德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田野小黄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5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污染问题
(一)闽侯县上街丰宸老鸭汤面馆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闽侯县甘蔗馋馋鲜小吃店的面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