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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召回未标示致敏物质的果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0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王海梦
核心提示:8月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果酒未标示致敏物质(亚硫酸盐类),命令其停止销售并召回相关产品。
  食品伙伴网讯 8月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果酒未标示致敏物质(亚硫酸盐类),命令其停止销售并召回相关产品。
 
  召回对象:使用了含有致敏物质(亚硫酸盐类)的原材料,且终产品中亚硫酸超过10 mg/kg,但未进行致敏物质标示的以下产品。
韩国召回未标示致敏物质的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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