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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 关于“特供酒”的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22  来源:绵阳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制售“特供酒”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滋长不良风气,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及人民军队的声誉形象。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如下提示
  “特供酒”
 
  是指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特供酒”为假冒伪劣酒品。
 
  目前,市场上存在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现象,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误解和好奇心,进行虚假宣传,宣称自己的产品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或背景,实际上,这些产品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
 
  制售“特供酒”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滋长不良风气,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及人民军队的声誉形象。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如下提示:

  酒类生产者
 
  规范生产行为,严禁违法生产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酒类销售者
 
  规范销售行为,销售者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严禁违法销售“特供酒”“内供酒”,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酒类市场秩序;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餐饮服务提供者
 
  餐饮单位严禁违法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广大消费者
 
  从观念上破除对所谓“特供”的迷信,提高辨别能力,保持理性消费,不轻信、不盲从;增强维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不购买印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
 
  广大消费者在消费酒类商品时,如发现“特供”酒类商品,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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