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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质量要求 第12部分: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起草启动工作会议成功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02  来源: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4年9月25日,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白酒质量要求 第12部分: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起草启动会议在贵州省遵义市成功召开。
  2024年9月25日,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白酒质量要求 第12部分: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起草启动会议在贵州省遵义市成功召开。
 
  中国酿酒大师、贵州省白酒产业发展促进会顾问季克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原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首任秘书长、白酒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景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白酒专业委员会专家、国家级评酒委员赖登燡,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韩忠元,标准处处长吴昊,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冉莹,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兼任全国白酒标委会副秘书长)郭新光,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友平,总裁蔡少韧以及来自生产企业、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校等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共计50余位专家参加启动会议。会议由中国食品院标数部副主任、白酒标委会秘书处孟镇主持。
 
  蔡友平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董酒作为董香型的代表,其独特技艺和配方体系受到国家级保护,自2008年完成了《董香型白酒》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后,积极推动国家标准的立项。“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建立,有助于充分发掘和保护传统白酒稀有品类资源,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白酒酿制技艺。
 
  韩忠元表示,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始终高度重视白酒产业发展,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主动争取将《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列入相关政策和措施。韩局长就《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明确起草定位,形成工作合力;二,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强化合作与交流,扩大标准的宣传应用,全力推动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早日发布实施,促使产业发展取得更大的突破。
 
  赖登燡认为,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对行业的繁荣与发展意义重大,具有里程碑式的价值。他对董香型白酒工艺特征进行了归纳总结,强调其工艺的独特性是其他香型难以替代的。董香型白酒始终立足于双曲双窖、双醅串蒸的传统酿造工艺,并且在坚持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实现了较大突破。
 
  季克良指出,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意义非凡。董香型作为中国白酒十二大香型之一,其国家标准的确立,意味着以十二大香型产品标准为引领的白酒质量标准体系初步构建完成,这一举措不仅有力地促进了传统白酒文化与工艺的传承,更为行业的繁荣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高景炎表示,董酒在中国老八大名酒中独树一帜,堪称中国传统白酒中的“奇葩”,更是董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起草,应充分体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为中国白酒产业增添独特魅力。
 
  中国食品院、白酒标委会秘书处卢虹宇工程师代表标准起草工作组,汇报了标准化工作形势和发展情况以及《董香型白酒》国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郭新光指出,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定建立在新一代面向消费端的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它的起点高,站位也高。新一代标准定位为具有综合属性的社会化影响文件,聚焦消费端的品质表达,以高质量标准引领产业发展。标准制定围绕四个重点:一是突出董香型白酒香型特点,对独特的传统工艺进行标准化表达;二是立足科学理论,以贴近消费者的语言进行标准化引领;三是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在坚守传统基础上拥抱科技,充分利用新质生产力赋能传统行业;四是明确标准的阶段性特点,未来要加强基础工作,向国际靠拢以助力白酒出海。董香型白酒标准工作将加快高质量推进步伐,为中国白酒国标体系补全关键拼图,使十二大香型标准屹立于世界之巅。
 
  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为《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顺利制定筑牢了坚实根基,标志着中国白酒产品标准体系已基本构建成型。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成功研制将进一步有利于充分发掘、守护、传承与弘扬董香型白酒的传统内涵,以高质量的标准为引领,为我国白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下一步,白酒标委会秘书处将组织工作组积极开展行业生产工艺调查、样品及感官品评专家征集、实验室比对与样品普查和品质表达基础研究等一系列工作,为标准制定工作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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