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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以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09  来源: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经过清理,宣布失效市市场监管局文件531件(目录见附件1),决定废止市市场监管局文件54件(目录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司法局《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4年7月31日之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宣布失效市市场监管局文件531件(目录见附件1),决定废止市市场监管局文件54件(目录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已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失效文件目录

2.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文件目录

   附件1: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失效文件目录.xls

   附件2: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文件目录.xls

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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