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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4〕1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12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24年在我省实施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省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有关畜牧兽医中心、财政局,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24年在我省实施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充分保障重点任务、有效落实重大试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二、统筹安排重点任务
 
  按照中央项目实施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支持以下任务:
 
  (一)保障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水平,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技术全覆盖,支持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确保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
 
  (二)夯实粮食产能基础。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升耕地质量,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探索盐碱地综合利用模式,狠抓农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三)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推进农业机械化。支持种业振兴。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形成“点、线、面”结合、功能有机衔接的乡村产业振兴格局。支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支持渔业产业发展。
 
  (四)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施提升,支持提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水平,支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强基层推广机构能力建设。
 
  (五)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酸化耕地治理试点,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探索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推动农业绿色生产模式。
 
  (六)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深化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加强动物疫病监测、流调、扑杀、净化,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无疫省高质量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积极适应改革管理要求,提高认识、深化协作,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二)做好政策衔接。做好乡村振兴规划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扶持内容的有机衔接,立足实际,创新项目实施机制,统筹部署,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管理方式,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做好政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绩效评估。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严格奖惩措施,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附件:1.山东省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山东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山东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分项目实施方案
 
  4.山东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5.山东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6.山东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8日
 
  附件:
 
     附件1-6.docx
 
关键词: 粮油 畜牧 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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