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2024年10月食品行业舆情盘点

2024年10月食品行业舆情盘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3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核心提示:2024年10月食品行业舆情信息如下:“东北雨姐”红薯粉条事件后续;昆明学校食堂“臭肉”事件引关注;卫龙回应亲嘴烧在日本遭召回;官方通报“粮食公司销售过期大米给乡村学校”;王海称知名主播卖“假有机”土豆 各方回应;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引关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中消协提示:国产水果披上“洋外衣” 购买挑选当留心;15元鱼香肉丝外卖与照片不符 大学生起诉获赔500元;多家企业回应脱氢乙酸钠的使用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2024年10月食品行业舆情信息如下:
  1、“东北雨姐”红薯粉条事件后续
 
  近期,“东北雨姐”红薯粉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在10月有了最终结果。经检验,“东北雨姐”直播所售红薯粉条送检样品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检出木薯源性成分,“东北雨姐”因虚假宣传被罚165万,涉事粉条厂被罚没671.76万元。
 
  事件起因于,9月23日,有打假博主发布视频称,其购买“东北雨姐”直播间的红薯粉条并送检,“发现红薯粉条中掺入了木薯淀粉,没有红薯成分。”他们到“东北雨姐”家上门维权时“遭到对方殴打”。随后,事件不断发酵。9月26日,“东北雨姐”发布视频回应称,9月21日已经将粉条送检。
 
  9月30日晚间,“东北雨姐”发布声明称在发生事件的第一时间,留样产品已送到国标质检部门,暂未检测出红薯粉和木薯粉的成分占比,截止目前的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铝残留、铅等各项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可以放心食用。声明同时提到:凡是通过“东北雨姐”账号售出的该款红薯粉条,均可以通过订单链接,先行全额退款处理。
 
  10月10日,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称,“东北雨姐”团队直播售卖的红薯粉条目前检测结果已出,厂家涉嫌产品标签虚假标注,现在正在查处中。工作人员补充道,目前的调查、查处都是针对红薯粉条厂家,没有对“东北雨姐”方进行调查,因“东北雨姐”并不属于他们所在辖地。
 
  10月11日,媒体根据“东北雨姐”日常视频显示的所在地,联系到了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线工作人员回应称对于“东北雨姐”红薯粉条事件,县级部门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市监局已对东北雨姐方介入调查中。
 
  10月12日,据报道,从本溪县市场监督管局了解到,针对近期网络反映的本溪雨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姐传媒”)直播带货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的调查已得出调查结论并依法进行了处罚。雨姐传媒与朝阳县六河粉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河公司”)签订《直播推广服务协议》,为六河公司直播推广红薯粉条。经检验,其直播推广的红薯粉条送检样品未检出红薯源性成分,检出木薯源性成分,其他检验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经查,雨姐传媒在直播中宣称红薯粉条“除了红薯淀粉、饮用水、食用明矾,没有乱七八糟的”“质量雨姐给你把控”等,与事实不符,属于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拟决定对雨姐传媒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6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雨姐传媒暂停经营限期整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红薯粉条生产企业在外市,按照地域管辖原则,将相关线索移送属地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10月12日,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朝阳县六河粉条制造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情况通报。近日,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近期网络反映的本溪雨姐传媒有限公司直播带货中推广的朝阳县六河粉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河公司”)生产的红薯粉条有关问题开展核查处置工作。2024年9月23日,该局对六河公司立案调查,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将相关红薯粉条送检。经检验,植物源检测结果为红薯源性成分未检出、木薯源性成分检出,其他检验项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该红薯粉条配料表仅标明“红薯淀粉、饮用水、食用明矾”,属于含有虚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拟决定对六河公司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671.76万元。
 
  10月12日晚,东北雨姐所属公司雨姐传媒发布声明称,近期有关该公司达人在直播中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对此诚恳致歉。“这段时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了相关部门的调查,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与处罚结果,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我们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公司开展全面内部整改,担负起相应责任。”
 
  10月12日晚,“东北雨姐”的客服表示,团队已启动对购买问题粉条消费者退一赔三工作。客服称,对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王守生品牌粉条消费者可以找客服进行登记核实。针对“东北雨姐”账号橱窗、直播及授权账号售卖的订单,核实后会为消费者进行退一赔三处理,退款款项会在7日内退回。
 
  关于赔偿问题,10月15日,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通报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所有的调查都还在进行当中。工作人员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该工作人员还指出,市监局并没有强制性的手段,来要求经营者执行相关法律,不过,他们正在尽力协调红薯粉条退赔事宜。如果实在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走司法途经维权。

  2、昆明学校食堂“臭肉”事件引关注
 
  10月中下旬,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臭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10月16日,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疑提供变质猪肉给学生食用,引发家长们集体不满,家长指责学校食堂“整盆肉都是臭的”,质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10月17日,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渡区教育体育局联合通报称,16日12时30分许,在接到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猪肉有异味问题反映后,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渡区教育体育局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调查,现场待加工猪肉感官气味异常,执法人员对食堂食材进行查封,并组织开展检测、溯源工作。目前,已对涉事学校、企业立案调查,学校食堂已停止供餐。两部门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坚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10月19日晚,由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公布了关于臭猪肉和冻牛肉的调查结论以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情况。
 
  通报表示,经调查,该批次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当日凌晨,在进行机器切片加工后,未做散热处理并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5个半小时,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此外,对家长反映的食堂有“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问题,经调查,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日期实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
 
  通报指出,长丰学校2024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长丰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经调查,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承办学校食堂属于经营项目发生变化,其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主体。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不当。
 
  调查组通报了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置意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对长丰学校。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责令长丰学校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对长丰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等。二是对涉事企业。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责令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三是对相关单位和干部。由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10月19日,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园食品安全有关工作。
 
  3、卫龙回应亲嘴烧在日本遭召回
 
  近日,有消息称,因被检测出日本禁用的食品添加剂TBHQ(特丁基对苯二酚),超43公斤的卫龙亲嘴烧产品在日本被召回。
 
  10月16日,卫龙公司通过官方渠道对外声明表示,该问题源于不同国家间食品安全标准的差异,产品符合中国标准,安全合规,消费者可放心食用。对于亲嘴烧后续能否在日本售卖的问题,卫龙表示按照日本标准调整配方就可以。
 
  TBHQ是一种油溶性抗氧化剂,能阻止或延迟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和货架期,还具有良好的抗细菌、霉菌和酵母菌的作用。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TBHQ(特丁基对苯二酚)是一种抗氧化剂,可用于油炸面制品、月饼、饼干等12个类别的食品中,最大限量为0.2g/kg。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食品添加剂最新标准GB 2760-2024将于2025年2月8日实施,新标准中,TBHQ同样最大限量为0.2g/kg,可用于11种类别的产品中,原本的“月饼”类别拓宽至“糕点”范围,此外新标准中TBHQ取消了“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类别。

  4、官方通报“粮食公司销售过期大米给乡村学校”
 
  近日,重庆的龚先生反映,重粮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将过期应急大米更换包装并重新打码后销售给当地乡村学校,引发广泛关注。
 
  对此,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回应媒体称,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投诉人举报内容不完全属实,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10月10日,重庆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说明称,就媒体反映“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将过期大米重新包装销售”的问题,前期,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10月12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称,初步查明,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该公司通过自行腾装、委托分装的方式,将公司粮库的动态轮换米替代自主品牌的大米对外销售16221袋、116467.5公斤、销售金额62.73万元,其中向酉阳县龙潭、龚滩等部分学校销售1215袋、23119.5公斤、销售金额11.67万元,向社会销售15006袋、93348公斤、销售金额51.06万元,存在虚假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核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目前,重庆粮食集团已免去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段某某的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对其作调离和降级处理。
 
  10月1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通报称,市委、市政府对群众实名反映关于“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一事高度重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专项调查组,抽调45人分6个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提取资料、查验票据、对比台账、询问相关人员、抽检库房成品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处置。经查,酉阳粮食公司销往当地部分学校的虚标保质期大米共计1215袋、23119.5公斤。学校一般按周消耗量向该公司提出需求,公司直接配送到学校,配送的周期最长为10天。专项调查组对所涉学校购进台账、使用记录和该公司自行腾装、委托分装的销售数据逐条比对核查,以上23119.5公斤大米均在原有保质期内消耗完毕。相关学校使用的酉阳粮食公司大米均在原有保质期内。经查,酉阳粮食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拟没收违法所得62.736025万元、罚款690.096275万元,对原执行董事、总经理段某某,副总经理冉某某,生产经营部销售主管陈某某分别处以21.57万元、17.54万元、8.109万元的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重庆粮食集团已对段某某、冉某某作出免职处理,对陈某某降为一般员工、调离原岗位。对有关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王海称知名主播卖“假有机”土豆 各方回应
 
  10月22日,打假博主王海发文称,董宇辉在木兰围场带货的一款土豆,误导消费者是有机土豆,售价4.58元/斤,是普通超市价格的4倍,堪称土豆刺客。
 
  此外,与辉同行此次合作的供应商鑫达商贸公司认证的有机土豆产量只有32.38吨,而产品在董宇辉直播间销售了6.6万单,核算后销量在165吨以上。
 
  该博主还指出,董宇辉在口播时不说“有机”,而让引导消费者去看供应商的链接,称其是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对此,售卖该产品的店铺“围场县电商中心”回应称,从来没有宣传过是有机土豆,是无化肥无农药的。同时,否认在详情页中出现过“有机”字样。与辉同行客服表示,感谢反馈,客服会如实进行记录。客服同时表示,没有宣传过是有机土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收到过相关的投诉,经过核实,9月13、14日与辉同行没有卖过有机土豆,当时卖的是无化肥无农药的土豆,有机土豆都有有机码,价格在49.9元左右,其直播间也未宣传过有机土豆。对于与辉同行直播间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工作人员称,接到投诉后就进行了调查,核实时发现商家已下架更正,其售卖的价格也远低于有机土豆的价格,情节较轻,所以未予以立案。

  6、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引关注
 
  10月份,还发生多起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事件一:深圳一学校的鸡肉过期4年?各方回应
 
  10月23日,有网友发消息称深圳一学校用的鸡肉是四年前的,涉事学校指向深圳福田区华新小学。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30公斤的冷冻鸡肉片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保质期7天。
 
  对此,华新小学回应称,鸡肉包装袋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打错了,已向家长解释。鸡肉原材料供应商称,公司供应的鸡肉没有问题,是配送公司打错标签造成误会,已收到配送公司的致歉。
 
  此外,10月21日,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在接到家长反映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现场对企业原料仓库、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提取查阅监控视频,核对进货单据、菜单菜谱、投料表后查明,涉事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2020/10/15”,系涉事供餐单位仓管员误领原料拆包后、重新贴标时输错年份所致,实际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保质期7天,索证索票齐全、来源可溯。现场抽检结果显示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涉事供餐单位错误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依法予以相应行政处罚。
 
  事件二:学生自带饭要蹲教室外吃?官方回应
 
  近日,网友爆料称,湖南株洲一所小学规定带饭的学生不能进入食堂吃饭,只能蹲在教室外吃,引发网友热议。
 
  10月22日,光明学校后勤负责人表示,因为担心学生交叉感染,才安排学生在外面吃饭。目前,天气转冷,经和家长协商,已经安排学生进教室吃饭。
 
  10月22日,上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视频中的情况他们已经关注到,也正在和涉事学校了解情况。“我们在了解情况,也正在处理这件事。因为带餐的学生不多,原来学校是做了安排的,现在我们正在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称,22日,他们已经明确要求光明学校对带饭学生进行妥善安排。
 
  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由选择在学校食堂吃饭,还是从家里带饭。“都是自愿的,不会有强制性行为,学校肯定要为学生做好服务工作的,不应该,也不可能歧视学生。”
 
  事件三:山西一高校多名学生腹泻 各方回应
 
  10月24日,网民发视频称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多名学生出现腹泻等症状。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物业方工作人员称,已知8名学生有腹泻症状,事发后已就医,“我知道他们吃了点药好了”。山西省教育厅相关人士称,该厅领导已带工作组进驻学校调查此事。小店区疾控中心称,此事已处理了两天,原因正在调查中。据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此前消息,2022年6月,疑似因饮用水受污染,导致该校部分学生腹泻。
 
  10月25日下午1点,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发布通知,近日,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发现个别学生出现腹泻症状。学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排查,对患病学生及时隔离并进行了及时治疗,有效防止了腹泻情况的扩散。经疾控部门查实,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水质水源安全无问题。
 
  学校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涉病场所和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消毒。在此期间,请师生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不聚集,尽可能减少病毒接触机会。如有身体不适,腹泻、呕吐等症状,请及时到校医院检查就诊。相关师生有任何困难和建议,请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反映。我们一定做好学校防护工作,对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负责,有关情况及时通报。
 
  同日下午4时37分,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官网发布关于山西科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情况通报,称近两日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发现个别学生发生类似诺如病状,出现此况后物业公司作为责任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患病学生采取了积极有效的观察治疗,有效防止了病情的扩散。同时要求当地疾控专业部门对水质、水源及餐饮中心进行检测。经47处检测结果,确认学校的水质、水源呈阴性,无安全问题。目前,前日患病的学生均已恢复正常,今日新增病例在个位状况,且属轻微,无重症,无传染,无住院治疗,全校平稳有序。
 
  事件四:西安一幼儿园超40名幼儿上吐下泻 官方:系诺如病毒感染
 
  近日,西安一幼儿园家长反映,该园不少幼儿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10月14日,幼儿园所属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幼儿园已停课,出现不适症状的幼儿超过40名。该工作人员提到,事发后雁塔区教育、疾控、街道办等部门已来园内调查处理此事。该工作人员表示,最近诺如病毒高发,园方初步怀疑这些幼儿出现不适症状,可能与诺如病毒有关,疾控部门已将留样食物送检,并给部分幼儿做了诺如病毒检测。
 
  雁塔区教育局表示,正在调查此事,并成立了工作组。雁塔区疾控中心称,留样食品检测结果待出。同时,已安排部分幼儿进行肛拭子检测,“目前(检出来的)是诺如病毒。”
 
  10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发布情况通报称,10月11日,狮呈品格幼儿园多名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情况。截至10月15日,已确认48名幼儿感染诺如病毒,现症状稳定,无重症病例,无新增病例。根据实验室对留样食品的检测结果,综合临床表现,已排除食物中毒。
 
  调查发现,涉事幼儿园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办园资质不完善等问题。对此,工作专班入驻开展停园整顿、全面整改,全力保障患病幼儿治疗,对全园幼儿进行体检,并根据部分家长意愿做好转园入学工作。针对食堂运营当中的失范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立案调查,疾控部门指导幼儿园完成终末消杀,同时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秋季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办学资质不完善问题,区纪委监委已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事件五:浙江一小学午餐三肠一汤遭吐槽 各方回应
 
  “三颗香肠配一碗汤,孩子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这样的午餐能吃饱吗?”日前,有家长通过网络曝光浙江温州一小学的午餐,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据悉,家长曝光的是10月12日的午餐。菜单显示,当天的学生午餐为:盖浇饭配烤肠、鸡蛋鲍菇土豆汁、西蓝花若干、酸奶。家长发布的图片显示,午餐的主食是米饭,上面放着三颗肉肠,此外有一碗汤和一杯酸奶。许多家长纷纷留言表示不满,认为太寒碜。据了解,该小学的午餐由配餐公司统一配送,每餐价格为15元。
 
  对此,该小学校长称“当天学生们吃的是盖浇饭,主要的菜品都在汤里,包括鸡蛋、鲍菇、土豆和肉丝。”其介绍,因为碗里的汤比较满,照片中看不出底下的菜品,容易让人误解是一碗普通的清汤。至于西蓝花缺失的问题,校长解释称,“配餐公司担心西蓝花烫掉会太老,口感不佳,替换为肉丝。”此外,从龙湾区教育局了解到,午餐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后,该局很快介入调查。“我们查看了当天午餐的相关图片、视频,确认菜品分量是充足的。汤里有许多佐料,但网络图片里体现不出来,看起来卖相不太好。”
 
  龙湾区教育局相关人士介绍,该小学的食堂目前还在建设,食堂正式投用后,学生们的就餐体验将进一步提升。
 
  7、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事件一:网曝知名品牌汉堡吃出生肉
 
  10月26日,一广州网友发布视频曝光塔斯汀中国汉堡吃出生肉,相关热搜冲上微博第一。涉事门店回应称,现在店里也还在调查,不知道是员工操作失误还是油温不够,也不确定汉堡是不是自己这家的,因为之前出了很多单都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事件二:长沙一公厕疑有人冲洗臭豆腐原材料
 
  10月26日,湖南长沙。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五一广场太平街附近公厕内拍摄到一男子用公共洗手池的下水管冲洗豆腐,该网友称“看着像做臭豆腐的原材料”。
 
  对此,长沙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就此回应到:已受理,相关部门将尽快处理。
 
  10月28日,湖南知名臭豆腐品牌方“黑色经典”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黑色经典”声明称,视频中的摊主非“黑色经典”门店员工,视频中的所有内容均与其无关。经查明事发地点在育英街笨萝卜出门左转卫生间,非太平街。
 
  10月28日上午,太平街所属的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视频中的情况,但是他们核实情况后发现,事发地并不属于他们辖区,目前已经交由所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了。
 
  随后从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已经确定在公厕洗臭豆腐的摊贩的个人情况,具体情况还在调查和处理中。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经过核实,他们已经确定涉事人员系流动摊贩。目前,他们已经将涉事摊贩的推车、商品等进行扣留处理,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事件三:酸奶中疑现鲜血 知名乳企回应
 
  近日,安徽合肥一消费者购买了光明莫斯利安酸奶,在饮用时发现酸奶中疑似有鲜血并伴有血腥味,事件一经曝光,引发广泛关注。
 
  据消费者介绍,其在双凤工业区百乐超市二店购买了一箱光明莫斯利安酸奶,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10月14日晚上喝时发现里面有疑似鲜血并且有血腥味,并于10月20日在投诉平台进行投诉。据悉,该消费者是一名孕妇,害怕传染病影响胎儿,她就医之后被告知4周后抽血化验,医生甚至建议住院观察,前后因此事已花费四千多元。
 
  对此,光明乳业在投诉平台上回应称,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并立即启动内部调查。自查结果显示,同批次产品的生产、检验及留样复检均合格,确认此次事件为个案。公司承诺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
 
  10月24日晚,光明乳业官方微博发布最新回应称,光明乳业历来高度重视产品品质及食品安全工作,公司内部已经完成产品生产工厂自查工作,确认该批次产品在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验、留样产品复检等环节排查结果均正常,且同批次产品至今未有相同问题反馈。目前,光明乳业所有产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光明乳业感谢消费者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并将对擅自发布虚假信息责任人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事件四:市监局回应知名生鲜超市篡改食品标签日期
 
  近日,一位打假博主发布视频称,宁波市鄞州区盒马鲜生(悦峰店)有疑似篡改食品标签日期的行为。
 
  据该博主介绍,10月8日晚,他实地探访该门店,并对当时正在售卖的肉类进行多角度拍摄。次日,他再次到现场拍摄,通过对比当日售卖的牛肉与昨日拍摄的照片,发现牛肉的形状及纹路均一致,但标签上的包装日期却从7日变成9日。因此,他认为该门店有篡改食品标签日期的嫌疑。
 
  该博主当时便将此事告知了门店负责人并向其寻求解释,对方采取“冷处理”的解决措施,并未正面回应,也不愿与其交流。
 
  在获得门店的有效解决方式未果后,该博主称自己向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该情况,工作人员抵达现场后进行了取证,并称会及时处理此事。
 
  11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接到相关举报,目前正在调查此事,为保证食品安全会尽快调查并得出结果。

  8、中消协提示:国产水果披上“洋外衣” 购买挑选当留心
 
  10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称,近日市场上各种应季水果相继上市,其中不乏许多价格高昂的进口水果,然而这些进口水果中有一些如日本晴王葡萄、日本静冈网纹瓜、美国柠檬、哥伦比亚麒麟果等,根本没有进入我国检验检疫准入名录中。根据媒体报道,一些商家通过打信息差、仿冒进口包装礼盒等手段,把普通的国产水果包装成了进口水果,售价瞬间提高几倍。除此之外,还有用国内产地替换国内产地,外国品牌再冒充外国品牌的现象。
 
  国产水果摇身一变就成为高端进口水果,价格甚至可以直接上涨近十倍,此种通过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的恶劣行径,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涉嫌构成犯罪,还挤压正规商家的生产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倡议:
 
  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选择购买进口水果,可以查阅海关总署2024年9月2日发布的《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了解目前予以准入我国水果的种类和输出地,不要购买与名录不一致的进口水果,避免上当受骗。另外尽量选择信誉、口碑良好的商超购买进口水果,购买时注意对商品标签的真伪进行鉴别,保留消费凭证,如有异常及时维权。
 
  鼓励正规水果商家加大对假冒品牌的打击力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身标识的验伪功能,帮助消费者辨认来源,确保他们购买的是真正的、质量有保障的产品。
 
  督促电商平台加强审核售卖进口水果商家的资质,充分检查商品信息,确保进口水果商家正规、来源真实、销售合法。
 
  呼吁有关部门严格核查进口水果的各种入境手续,加大水果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促进水果市场诚信自律。
 
  9、15元鱼香肉丝外卖与照片不符 大学生起诉获赔500元
 
  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消息,小潘是重庆市江津区一所高校的在读学生,2024年4月,小潘在一家烧烤店下单,消费金额为31元,订单中包含一份15元的鱼香肉丝。收到餐食后,小潘发现菜品内容虽多了两个菜花和一根香肠,但额外的食材几乎占据了整个菜品的大部分位置,鱼香肉丝却没有多少,这与下单时商家展示的图片严重不符。小潘与烧烤店老板取得联系要求赔偿被拒绝,小潘认为烧烤店构成欺诈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潘收到的鱼香肉丝与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照片存在显著差异,且其中混杂占比较大的其他菜品,不符合一般消费者对该菜品的认知,故认定该烧烤店存在欺诈行为。据此,法院判决该烧烤店应向小潘支付三倍赔偿,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故认定为500元。
 
  10、多家企业回应脱氢乙酸钠的使用问题
 
  近段时间,“脱氢乙酸钠”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争议,我国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新国标将于明年2月8日实施,原可作为防腐剂使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新国标中被禁止使用在面包、糕点、果蔬汁等7种类别食品中。
 
  近期,各品牌为此纷纷发声明澄清,10月21日,桃李面包官方微博账号发文称,自2024年2月起,桃李开始逐步调整配方、取消产品中的脱氢乙酸钠。自2024年10月21日(含)起,桃李新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将不再添加脱氢乙酸钠。同日,三只松鼠、良品铺子、盐津铺子、达利园、盼盼方面回应媒体称产品正在更替中。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