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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修订进口更多加工肉类及蛋类产品处理程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0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4年11月15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公告,SFA已审查了经认可的加工企业出口更多加工肉类和蛋类产品的程序,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2024年11月15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公告,SFA已审查了经认可的加工企业出口更多加工肉类和蛋类产品的程序,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修订内容如下:
  
  (1)将从基于产品的审批转变为基于以下方面的框架:商品形式;拟出口加工产品的商品种类;
  
  (2)出口与目前批准的相同形式和商品种类的额外加工产品无需申请;
  
  (3)出于可追溯性目的,目前要求在健康证书中列出单个产品的要求没有变化,但为确保清晰,新加坡要求在出口的每件商品旁注明商品形式(如经过或未经热处理的加工);
  
  (4)扩大家禽的定义,包括鸡、火鸡、鸭、鹅、鹌鹑、乳鸽、珍珠鸡和野鸡,未修订前仅限于四种最常见的物种——鸡、鸭、鹅和火鸡,SFA的家禽认证标准和兽医进口条件没有变化。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sfa.gov.sg/news-publications/circulars-and-notices/circulars/trade-circular-on-revised-procedures-for-export-of-additional-processed-meat-and-egg-products-from-overseas-accredited-processing-establish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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