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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二十一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01  来源:市监昌平微信号
核心提示: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君铭餐饮有限公司(招牌:陕味小吃;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东路121号院一区1号楼1层A107)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北京淑珍餐饮店(招牌:奇味小渝;经营地址:北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六街献陵卫胡同21号(临时)(临时经营期限至2024年7月5日))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钱途似锦餐饮店(招牌:仙隐小鹿;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院5号楼-2至4层101内四层F4-12室)擅自改变操作间布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4.北京本宫爱分享餐饮店(招牌:老地方·家常盖浇饭;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于辛庄村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一楼一层临25号-5(临时)(临时经营期限至2024年6月16日)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5.北京如家驿站餐厅(招牌:万州烤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南环里53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北京沈德来便民早点店(招牌:安徽早点;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53号-01(临时)(临时经营期限至2025年3月18日))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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