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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0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0大类食品85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817批次,不合格36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0大类食品85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817批次,不合格3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标称福建省安溪闽绿茶业有限公司2023年10月5日生产的安溪铁观音(茶叶),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浙江去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闽绿茶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漳州市芗城区韩艺明水果店销售的木瓜(订单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三明梅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鲜淮山(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安溪县城厢欣芮餐饮店采购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22日),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三明市沙县区久松水果店销售的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6日),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泉州市丰泽永相逢百货有限公司泉秀分公司销售的精选老姜(订单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福建省金恒盛农产品有限公司侨联分公司销售的菜胆(普通白菜)(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厦门市湖里区鑫阿文水产店销售的草虾(黑虎虾)(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邵武市福泰超市销售的铁棍山药(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6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厦门润瑞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紫豆角(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9日),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漳州市芗城区颜李莉青草店销售的青尖椒(订单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5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安溪县城厢浙泰食品商行销售的木瓜(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福州优盛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古田县鑫宜之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永泰县闽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宁德市华尔宁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永嘉天地店销售的鲜牛蛙肉(购进日期为2024年8月6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永嘉天地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十九)福鼎市隆华超市销售的铁棍山药(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有乐(福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9月23日生产的纯蛋糕(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福新八方超市。
 
  (二)标称福建省诏安四海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29日生产的绿豆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东山苏峰店。
 
  (三)标称福建纳麽旺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1日生产的三明治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鼓楼区鼎盛辉煌食品商行。
 
  (四)福州市仓山区雄蜀记餐饮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街道办事处郭晓辉餐饮店的拌面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福州市仓山区池娘拌粉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闽侯县甘蔗丽丽便利店销售的橄榄(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17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龙岩市汀江水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9月18日生产的豆腐干,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福建龙岩梁野联和商贸有限公司。
 
  (三)标称龙海区海澄龙宝水产冷冻厂2024年9月1日生产的台湾手工香肠(非即食类速冻生制品),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南永丰隆冻品商行。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晋江市青阳爱新超市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4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漳州市龙文区德伙超市销售的竹姜(小土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问题
 
  标称厦门粮合粮油有限公司2024年4月27日生产的特级初榨橄榄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厦门皓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粮合粮油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六、其他问题
 
  (一)标称东山县渤海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9月20日生产的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中闽百汇(中国)零售集团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
 
  (二)标称福建省福州市爱尚鱼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6月22日生产的带鱼酥,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霞浦县游品味食品商行。
 
  (三)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街道办事处郭晓辉餐饮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晋江市梅岭津美餐饮店的方盘(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丰泽区牛肉文餐馆的中汤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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