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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实施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湖北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科学精准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湖北省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强化信用监管措施,补齐制度漏洞短板,规制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乱象。
  为科学精准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湖北省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强化信用监管措施,补齐制度漏洞短板,规制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乱象。
 
  《办法》依托“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进行科学量化分级。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托“鄂食安”平台自动归集分析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稽查办案、投诉举报处理结果、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多维度数据资源,初步确定分值,线下结合联合奖惩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最终确定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风险等级,并实行四色码预警管理。
 
  各级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风险等级和等级变化信息,综合考虑食品季节性风险、监管资源和监管水平等因素,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计划,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内容、方式以及其他监管措施,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对较高风险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原则上每学期对绿色或黄色等级的主体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对橙色或出现过橙色的不少于2次,红色或出现过红色的不少于3次。
 
  《办法》要求各级监管部门依托“鄂食安”平台建立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所承包学校食堂信用高风险红色预警管理机制,对直接确定为红色等级、一年内连续出现2次抽检不合格、许可申请作假、一年内累计3次及以上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关键环节控制上出现严重风险等问题的主体,在“鄂食安”平台的“企业端”和“监管端”发出弹窗提示高风险红色预警,并原则由市(州)级监管部门或者指定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对出现高风险红色预警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企业和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并载入其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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