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6类食品104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22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北碚区亿园生活超市销售的芋儿,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北碚区品品生鲜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庆康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W),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大足区好果乐食品销售店销售的泰国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庆佳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月饼(草莓味),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大足区恒恒食品超市销售的面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璧兴路32号中1-4、中1-5、中1-6、中1-7沈方勇销售的芋儿,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望州路顺江花园清江苑H幢1-11吴定鹏使用的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九龙坡区汇达超市销售的薄皮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江北区品福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本地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江北区张国锦牛肉拉面店使用的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重庆哼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黑枸杞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十三)江津区四面山镇湖潭餐饮客栈销售的大葱,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九龙坡区德鑫老火锅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街道红狮大道6号巴国城茶叶市场1层188号赵倩加工自制的酱肉包子,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开州区福玛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吉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控糖西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南岸区融购百货超市销售的散装山奈,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彭水县戴记食品厂生产的苏麻擀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重庆仅依维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卤制豆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沙坪坝区舒春燕副食店销售的豇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重庆领创汇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融创嘉堇酒店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重庆金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肉月饼(低糖),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重庆朝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后切片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武隆区晶鑫食品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渝北区紫福爱佳生活超市销售的台农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渝中区李根鲜果经营部销售的冰糖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云阳县甄好生活超市销售的五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