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4年1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
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从文中可以看到,本次征集意见行业反馈强烈,共收集到有效意见256条,其中对该征求意见表示赞同的有209条意见,反映问题的有47条。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基粉生产企业的资质、基粉使用生乳生产、鼓励生乳标识以及干法工艺的表述等方面。47条意见中的32条已被采纳,另外文中提到,对于与现有规定不一致的意见未被采纳。
根据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情况反馈,推测《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中大方向的规定不会变化(例如对于基粉生产企业资质的要求),在执行这些规定的方法措施上可能会有相应优化。食品伙伴网会持续关注该法规动态,及时与大家分享。
前情提要:2024年10月18日,为了进一步提高婴配乳粉的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原辅料管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7日。
《原辅料管理(征求意见稿)》中给出的规定,对婴配乳粉行业影响较大的涉及两方面内容,一个是对基粉生产企业生产资质的要求(需具备婴配乳粉生产资质);一个是鼓励生乳的使用,对于将生乳作为原料直接加工婴配乳粉的,在产品标签标注方面拟给予一定的宣传内容标注权限,另外对生产基粉的原料也作出要求,即新申请注册使用基粉的配方,基粉需使用生乳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