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4年12月30日,韩国食药部发布了自2025年1月起更新的食品安全领域的主要制度简介。其中涉及食品标签标示、个人定制型健康功能食品管理等方面,食品伙伴网对其进行了简要总结介绍,具体如下:
一、必须经过人体适用试验实证才能对食品进行“解酒”等标示、广告
自2025年1月1日起,使用解酒相关表述进行标示、广告的食品必须具备人体适用试验实证资料,根据自律审议机构(韩国食品产业协会)的审议结果进行标示和广告。根据韩国《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或广告相关规定》,若经营商在没有向韩国食药部提交人体适用试验实证资料的情况下对食品进行解酒相关的标示、广告,将会被处以停业停产的行政处罚。
二、实施个人定制型健康功能食品管理制度
从今年开始,韩国消费者可以在药剂师、营养师等专家咨询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的生活习惯、健康状态等信息,购买小份、组合装的定制型健康功能食品。韩国食药部在《健康功能食品等相关法律》及其实施令、实施规则中规定了定制型健康功能食品经营商、定制型健康功能食品管理师必须具备的条件等要求。
三、加强提供缩水式通胀(Shrinkflation)食品的信息
缩水式通胀(Shrinkflation)是指保持食品价格不变,减少食品的净含量,间接提高食品价格。自2025年1月1日起,为了使消费者能够应对缩水式通胀(Shrinkflation)食品,净含量比之前减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在变更净含量之日起3个月以上的时间段里都应在产品上标明产品的净含量及其变化,使消费者知情,例如:净含量○○g(净含量变更产品,○○g→减少○○g或○○%)净含量○○g(之前净含量○○g)等
但是,为了提高制度的实效性,减少业界的负担,同时调整出货价格,单位价格不上升或净含量变动比率在5%以下的情况等可不标识净含量变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