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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牛死因不明,养殖户擅自交易闯大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4  来源:腾冲市人民法院微信号
核心提示:自家饲养的牛突然死亡,死因不明,不仅不作无害化处理,竟然还为了挽回损失私自将其出售。殊不知损失未挽回,却因此触碰法律红线,得不偿失。近日,腾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
  自家饲养的牛突然死亡,死因不明,不仅不作无害化处理,竟然还为了挽回损失私自将其出售。殊不知损失未挽回,却因此触碰法律红线,得不偿失。近日,腾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
 
  案情介绍:
 
  2023年3月,被告人董某家人向腾冲市公安局报警称自养牛死亡三头,怀疑被人投毒。腾冲市公安局在调查中发现,三头死因不明的牛已经被董某以5800元的价格私自出售给王某(另处)、杨某(另处)。王某、杨某二人购买后将三头死牛运输至陈某(另处)的屠宰场加工。同日,腾冲市公安局与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在屠宰场将三头已做剥皮、开膛处理的黄牛查获。经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认定,该3头死亡黄牛的死因不明。
 
  腾冲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销售死因不明畜类3头,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考虑到董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最终,法院根据董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和认罪悔罪表现,并结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扣押在案的人民币58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切实的民生问题。养殖户如发现畜禽病死,要及时向当地动物检疫部门报告。对于畜禽死体,依法应在符合防疫条件的地方作无害化处理。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肉类食品要到正规商店或农贸市场,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肉品。同时,也要告诫食品行业从业者,要杜绝侥幸心理,依法合规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不得销售,切莫让不法利益蒙蔽了双眼。
 
关键词: 标准 食品 养殖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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