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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找水军刷“好评”,虚假销量不可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25  来源: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4年6月,我局接到举报,反映上城区某蛋糕店存在为其美*店铺刷销量的行为。经查明,当事人在上城区某公寓底商经营糕点类制售,经营场所面积为49.6平方米。其在美*平台及饿*平台同时开设外卖店铺,为了提高两个平台店铺的月销量,2024年5月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当事人委托他人组织购买者对其店铺内销售的蛋糕进行刷单,刷单数量达600多单,共计支付刷单费用7000余元。
  2024年6月,我局接到举报,反映上城区某蛋糕店存在为其美*店铺刷销量的行为。经查明,当事人在上城区某公寓底商经营糕点类制售,经营场所面积为49.6平方米。其在美*平台及饿*平台同时开设外卖店铺,为了提高两个平台店铺的月销量,2024年5月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当事人委托他人组织购买者对其店铺内销售的蛋糕进行刷单,刷单数量达600多单,共计支付刷单费用7000余元。
 
  上城区某蛋糕店在经营过程中,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提高其店铺的月销量,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者对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经营场所面积小于50平方米,符合小餐饮店认定标准,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经营额较少、案发后主动停止刷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等因素,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数字经济的发展使网络服务平台的数据日渐具有“变现能力”,这种“变现能力”催生了系统性刷单、刷好评等以数据造假方式帮助商家快速攫取流量的代运营产业链。网络点评和排名,原本是通过统计与展示互联网用户消费后的真实反馈形成的大数据,反映人气、实力和市场口碑等信息,以帮助消费者更便捷地判断和选择。刷“好评”的行为,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作为经营者要诚实守信经营,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品质,不要妄想通过歪门邪道来提升销量。消费者也不要轻信网上的“好评”,多去实地看看进行比较再作选择。
 
  来源丨执法指导科 倪雪婷
 
关键词: 蛋糕 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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