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酒类、饮料、食糖、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保健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蔬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2大类食品10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其他污染物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桂林市“平乐县好好鲜生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柳州市柳南区汇美食品厂生产的“食用生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柳州市柳南区汇美食品厂对检验依据提出异议,经全面核实,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柳州市百汇佳生鲜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欢乐特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宁第二分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钦州市“灵山县乐汇宜超市”销售的“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勇雄家禽批发零售店”销售的“土公鸡(鸡肉)”,多西环素、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标称柳州市天港腊味加工厂生产销售的“猪肉大豆蛋白肠”,酸性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帅泽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玉林市唯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酷鲜人掌(调味面制品)”,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宁市陈仁磊包子店销售的“鲜肉灌汤包”,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钦州市“浦北瑞恒天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灵山县金升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灵山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桂林市“平乐县艳红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柳州市好媳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过桥米线(调味面制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广西南宁梦之岛水晶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流市大同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五、其他污染物污染问题
南宁市青秀区九品家厨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清洗消毒的“粉碗”、“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