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作为食品理化检验方法标准的使用指南性文件,本标准的编制是在GB/T 5009.1-200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国际上关于食品理化检验方法的最新技术要求和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理化检验方法在使用中需要明确的问题进行编写。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本着科学性、指导性、实用性和通用性原则,通过专家研讨、专题听取使用方意见以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征求各相关方意见,并主要针对原则性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解决。由于本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在条款撰写方面需要更多的考虑通用性和原则性,并同时兼顾实用性和成熟性。对于目前尚不成熟的做法,暂不纳入标准规定。
(二)制定的标准与GB/T 5009.1-200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有哪些不同?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参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体例和格式要求,将标准文本的主体内容按照范围、术语和定义、理化检验的一般要求、样品和试样要求、检验要求、检验结果的表述、检验原始记录要求和其他要求等8个部分进行表述,将原标准文本表述中的条款按照上述8个部分内容进行重构、整理和修订。主要改变如下: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温度和压力的表示”;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检验原始记录要求”;“检验方法选择”扩充为“检验方法要求”,并纳入“理化检验的一般要求”;“试剂的要求及其溶液浓度的基本表示方法”扩充为“试剂和材料要求”,并纳入“理化检验的一般要求”;增加了样品运输、缩分和制备要求;删除了附录中“检验方法的技术参数和数据处理”、“标准滴定溶液”,在附录中增加“常用的量、单位及其符号”。
(三)标准制定的意义是什么?
该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理化检验方法在使用过程中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与通用要求,能够帮助标准使用者理解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的核心内涵,确保其对理化检验方法的规范运用。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理化检验方法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中,该标准发挥着规范统一、协调统筹的作用,具备重要的指导意义。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体系,是理化检验方法标准领域中重要的基础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