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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9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就2020年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进行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2020年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一)会议时间:2020年9月4日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西丽基地4楼会议厅(深圳市南山区同发路4号),场所停车位有限,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三)参会人员:各重大活动供餐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
 
    (四)会议内容:1.宣贯《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讲解深圳市重大活动餐饮单位现场评估要求。
 
    (五)参加方式:1.欢迎各重大活动供餐单位报名参加,请参会单位于2020年9月3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1)报会务组;2.请参会人员于9月4日下午14:50前入场签到。
 
    二、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
 
    (一)评估对象:1.拟参与我市各类文体赛事、重要会议等活动提供餐饮服务的有关单位,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需达到A级;2.以往参与我市各类文体赛事、重要会议等活动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3.我市三考考点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
 
    (二)评估时间:2020年现场评估工作将于11月20日前完成现场评估。请参与现场评估的单位将评估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kjhc@smq.com.cn),超过报名截至时限的将纳入2021年评估计划。报名截至时间:2020年8月31日,请各重大活动供餐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三)评估人员: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2-4名指导老师组成评估组。
 
    (四)评估标准:依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按《深圳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供餐单位现场评估表》(见附件3)执行。
 
    (五)评估要求:现场评估工作由评估组组织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按评估标准综合评分,现场评估总分值200分,评估工作遵循“客观真实、公平公正、限期完成”的原则,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评估观察员对评估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正。
 
    (六)职责分工: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负责评估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有关评估协调联络、聘请评估人员、撰写评估报告等有关事项,请各重大活动保障供餐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七)结果发布:评估结果将公开发布并通报给相关单位。
 
    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刘苑柳,电话:13699876239;
 
    市检测院联系人:詹晓静,电话:15994754631。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会回执.doc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












 
 
关键词: 市场监督 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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