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省直管县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站:
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第二批)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晋财农[2020]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第二批)等补助资金569万元,其中:强制免疫162万元、无害化处理269万元、强制扑杀138万元(2019年度强制扑杀动物中央补助5.97万元,2020年3月1日-8月31日强制扑杀中央补助预拨款132.03万元)资金计划和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下达你们(详见附件)。
各市、省直管县要按照此次下达的实施指导意见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厅印发的《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财农〔2017〕164号)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速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确保项目按时完全完成。各市、省直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要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和总结工作,全面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省农财两厅。
附件:
1.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及任务清单安排表
2.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强制免疫、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实施指导意见
3.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实施指导意见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