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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6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南昌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专项行动,严防禁捕禁捞渔获物进入市场、流向餐桌。
  为贯彻落实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南昌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专项行动,严防禁捕禁捞渔获物进入市场、流向餐桌。

  迅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内容。东湖区局制定了《东湖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整治范围,从严开展非法渔具市场销售监管、斩断禁捕禁捞渔获物市场销售产业链、执法稽查三大专项行动。把整治内容分解到科室,由牵头科室组织实施,分局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行动落到实处。

  突出工作重点,全面组织排查。以农贸市场、餐饮店、水产店、渔具经营店等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专项行动。其中,水产市场是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排查的重中之重,东湖区局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立足职能,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市场及水产码头的巡查、监管力度,把好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的入门关。

  一是对“线上”“线下”的渔具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联合东湖区农业农村局、东湖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市场巡查,检查是否存在经营非法渔具的行为,引导渔具经营者下架、销毁非法渔具。

  二是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在重点场所如农贸市场、商超、水产店等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是否存在采购、加工、销售禁捕禁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

  三是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不得购买、加工、销售野生鱼(长江鱼、鄱阳湖鱼等);禁止售卖野生鱼(长江鱼、鄱阳湖鱼等)及相关菜肴;禁止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野生鱼(长江鱼、鄱阳湖鱼等)等字样。积极引导餐饮行业经营户守法经营,不买不卖不虚假宣传野生鱼(长江鱼、鄱阳湖鱼等),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

  四是加大对店面招牌、广告清理力度。对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鱼(长江鱼、鄱阳湖鱼等),以及依法禁止使用的捕鱼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五是加大对水产品及其制品的价格监管。密切关注有关价格动态,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检查渔具经营主体31家,排查线上渔具平台56个次,检查餐饮单位217家,检查水产品经营主体403家,开展价格监测6个次,检查监测广告数70条次,清理含有“野生”字样的门店招牌14条。

  强化监管执法,打击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渔具商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禁捕禁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从严查处违法销售非法渔具、违法销售禁捕禁捞渔获物等违法违规的涉事主体。对涉及相关部门的,将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鼓励广大市民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受理涉及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线索。

  强化宣传引导,开展政策宣讲。将执法检查与宣传引导相结合,从三个方面宣传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保护生物资源安全。一是宣传非法捕捞的危害,引导渔具经营者下架非法渔具;二是深入市场、餐饮单位,面对面宣传禁捕退捕相关政策,告知食品及餐饮经营者严禁采购、加工、销售禁捕禁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不得张贴相关广告、标语,督促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拒绝禁捕禁捞渔获物;三是向公众广泛宣传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在餐饮店醒目位置张贴禁捕退捕宣传画,提升消费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活动无处藏身。










 
关键词: 东湖 监管 管理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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