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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执法重点工作的通知 (黑应急〔2020〕10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4  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核心提示:年初以来,省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工作的通知》《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方案》《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方案》等文件,对全省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为推动今年执法工作有效落实,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执法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应急管理局:

    年初以来,省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工作的通知》《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方案》《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方案》等文件,对全省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为推动今年执法工作有效落实,现将有关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大执法工作推进力度。各地要加强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统筹推动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及应急管理部关于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专项执法等工作。目前,全省市级执法企业865家,已完成389家、占45%,总体进度未过半。个别市(地)执法进度迟缓,如大庆、绥化市仅完成执法计划企业总数的26.3%、27.5%。

    二、强化执法工作实施成效。各地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截止到8月15日,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立案共166起、处罚970.5万元(其中,因事故处罚占67.9%,比重较大)。从行政执法立案起数和处罚情况看,各地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进展不平衡、效果不显著,如佳木斯、鸡西、鹤岗、大兴安岭4个市(地)本级零罚款。同时,市级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执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防止工作流于形式。下一步,各地要全面推进工作措施运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五位一体”监管执法工作模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有效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三、加大执法工作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手段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公开对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事故隐患集中公开曝光,杜绝“走过场”“做虚功”,切实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宣教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深入企业指导服务,提升企业主动遵法守法意识。要创新执法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总结执法工作经验和有效措施,省厅将适时推广宣传相关市(地)、县(市、区)典型经验及做法。

    四、强化执法工作信息报送。各地要建立健全执法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保证工作连续性,设立报送信息人员AB角,并按照省厅相关文件时间要求,主动报送执法工作信息。要严格组织各项执法信息统计、汇总、报送工作,认真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要加强执法工作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的突出和难点问题。省厅将定期对各地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提示、督办,对工作进度滞后、落实不力、执法不细不严等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列入执法工作重点监督考核对象。

    联系人:马冀、史剑锋;联系电话:0451—87013180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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