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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济才超市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2  来源:栖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0年6月29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栖霞市济才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存在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2020年8月10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0年6月29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栖霞市济才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存在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2020年8月10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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