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冬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生猪养殖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着力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现代生猪流通体系。各有关部门出台了养殖用地、环保、财政、金融、绿色通道等多项政策措施,初步构建了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保障。我部大力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通过各类项目渠道支持规模养殖场完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创建了一批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带动提升全行业集约化、标准化发展水平。通过规划引导、项目支持、强化监管等综合措施,积极推动屠宰加工企业向生猪养殖集中区域转移,积极推动地方和企业提升冷链仓储物流能力,健全猪肉产品冷鲜流通和配送体系。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编制畜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出台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统筹谋划畜禽养殖与屠宰产能布局,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支持屠宰加工企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强冷鲜肉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推动包括生猪产业在内的畜牧业转型升级,逐步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关于建立利益补偿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生猪主产省份要积极发展生猪生产,做好稳产增产;主销省份要确保一定的自给率。鼓励生猪主销省份支持主产省份发展生猪生产,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长效机制。为调动地方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中央财政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国生猪存栏恢复到2017年80%左右的水平,我部结合各地实际,将国务院同意的各省(区、市)2020—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承诺目标印发省级人民政府,鼓励主产省区多作贡献,同时中央各类支持项目资金按因素法向主产省区倾斜,力争不让多养猪的地方“吃亏”。此外,部分省份积极探索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广东省在省内开展了生态利益补偿机制试点,北京支持本市企业到周边省份建立养殖基地。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销区补偿产区长效机制,进一步调动主产区发展生猪生产积极性。
三、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力度
2019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金融政策支持,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目前,浙江、广东、山东、福建、广西、陕西等多个省区已陆续开展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中央财政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贷款贴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生猪全产业链发展,截至2020年6月末,全行生猪贷款余额415.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7.51亿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部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安排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200亿元,定向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扩大生猪养殖信贷投放,两家银行生猪类贷款余额近590亿元,为生猪养殖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部门进一步完善生猪生产发展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并推动将行之有效的政策长期固定下来,为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
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我部迅速启动实施非洲猪瘟等外来疫病防控技术攻关项目,加快疫苗研制和防控技术应用。目前,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研制的基因缺失活疫苗进展最快,已完成疫苗环境释放试验和部分区域临床试验,即将进入生产性试验和扩大临床试验阶段。落实养殖企业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户升级改造防疫设施设备,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严格落实各项生物安全管理措施,鼓励养殖场户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及时发现疫情和监测阳性,降低疫病传播风险。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加快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指定通道建设,目前已有26个省份建立指定通道制度,并通过动物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支持西部4省对62个指定通道升级改造。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对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指定通道等省际间检查站点分布情况进行调度分析,督促地方加快建设,确保检查站点应设尽设。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统筹现有资源,整合部门力量,在县域内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检查卡点,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动加快疫苗研发,督促指导养殖场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推动指定通道加快建设,加强畜禽运输信息化管理,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
五、关于建立规避市场、疫病风险的长效机制
为促进生猪生产健康发展,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国家建立了政府猪肉储备调节制度,确定了中央和地方冻猪肉常规储备规模,完善了收储、轮库和投放机制,对于增强生猪市场调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大对生猪保险的支持力度,2019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进一步提高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保额,鼓励各地保险机构积极开发创新型猪类保险产品,满足养殖户多元化、多层次的风险保障需求。2019年以来,各地保险机构共开发价格类生猪保险产品74个,覆盖20个省(区、市),其中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稳定了养殖户收入预期。
下一步,我部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生猪调控预案,构建监测精准、预警及时、响应高效、协同规范的储备调节机制,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同时,加强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支持地方继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探索实施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对畜牧业的风险保障能力。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2843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