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举报
11月21日上午,浙江永康市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永康市大渝火锅店存在私自处置厨余垃圾及餐厨废油情况。随即,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迅速前往大渝火锅店进行调查。
执法人员前往大渝火锅店后厨及仓库现场勘查。在西城街道营盘路26号大渝火锅店仓库,现场存放着1桶半餐厨废油。大渝火锅工作人员称系其签约的异地餐厨废油处置公司未及时清运,且火锅店刚刚开业,遂将厨余废油(火锅锅底)暂存于仓库。联合执法人员要求大渝火锅店负责人立即整改,并到执法局接受调查。
调查情况
经调查,大渝火锅店将餐厨垃圾交宝龙物业集中后由永康市合法处置餐厨垃圾的永康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但违规将其中的餐厨废油委托嵊州市杭洁废油回收站异地处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市综合执法局向大渝火锅店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11月22日前改正,并按照规定,与永康市合法餐厨垃圾处置单位伟明餐厨再生资源公司签约,一并处置餐厨废油。
最新进展
目前,大渝火锅店已与永康市伟明餐厨再生资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并将仓库内的餐厨废油进行清运。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大渝火锅营业资质,及原材料进货清单、后厨食品加工设备等进行检查,未发现废油回桌现象。
下一步,永康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将持续保持餐厨垃圾处置监管力度,对违法处置餐厨垃圾行为严格执法,确保餐厨垃圾、餐厨废油去向明、处置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