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豫市监﹝2019﹞293号)中的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指引,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场类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通知》(豫市监办〔2020〕170号)要求,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和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进行了监督抽查,并开展了标准对比分析。本次监督抽查共随机抽取企业标准1184项、团体标准10项。其中4项企业标准超出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实际抽查有效标准1190项。本次监督抽查和标准比对,省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评价,并根据专家技术评价结论形成了监督检查和标准比对结果。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监督抽查,团体标准重点抽查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内容是否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标准编号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标准重点抽查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内容是否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主要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是否公开。6项团体标准和271项企业标准符合有关规定,4项团体标准和913项企业标准存在需要整改的项目(详见附件)。
对于存在需要整改项目的标准,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标准化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和帮助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于2020年12月30日前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1.团体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汇总表
2.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