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我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全省油茶产业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发挥出更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扎实推进全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现代油茶产业发展体系,将油茶产业打造成我省山区群众脱贫致富、促进乡村振兴和打通“两山”转换通道的示范产业,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完善油茶产业发展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利用油茶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备的多功能特性,做好绿色发展文章,以发展促国土复绿增绿,以发展促生态功能提升,以发展促“六稳”“六保”,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与优良生态产品需要。
坚持科学规划、有序推进。以一流规划引领发展,突出先进水准、一流品质和江西特色。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提高油茶资源培育质量和产量,创新经营机制,构建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延伸油茶加工产业链,提升茶油产品高附加值,有序推进油茶产业三产融合,彰显油茶产业高效益。
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带动。集中科技力量,把脉产业链条,聚焦问题导向,强化攻关,精准打通产业链堵点断点,实现产业重塑和转型升级。扶持一批油茶种植大户,建设一批油茶高产示范基地、示范县和产业示范园区,带动全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规范市场、打造品牌。鼓励品牌整合,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打造“江西山茶油”公共品牌。加大油茶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力度,强化检测检验技术支撑和市场监管,全面提升江西茶油质量和品牌效应。
(三)建设目标。
从现在至2025年,大力实施千家油茶种植大户、千万亩高产油茶和千亿元油茶产值的油茶产业“三千工程”,即:通过创新经营机制,示范带动更多农户参与油茶种植,全省500亩以上油茶种植大户达到1000家以上;通过采取人工新造和改造措施,全省油茶高产林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通过延伸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打响江西茶油品牌等措施,全省茶油年产量达到35万吨以上,油茶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0亿元,在全省形成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培育油茶经营主体。推广“企业+合作社(乡村、家庭林场)+基地+农户”和“五统一分”(统一规划、统一整地、统一购苗、统一栽植、统一销售,分户管理和受益)等经营模式,发展适度规模集约经营。总结推广林地租赁、入股分红(分油)、劳务用工等模式,引导林农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油茶林代管等方式与经营主体合作,不断增加农民的经营性、财产性和工资性收益。鼓励林业科技人员、农村土专家和经营能人通过自身技能与经营主体建立技术合作关系,合法取得技术服务性收入。鼓励发展基层油茶协会等种植经营专业服务组织,促进油茶种植管理、茶果销售组织化、专业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建立经营机制灵活高效,组织化、专业化程度高,利益机制联结紧密的油茶种植经营体系,全省500亩以上的油茶种植经营大户达到1000家。(牵头单位:各市、县〔区〕政府,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供销社)
(二)高质量推进油茶资源培育。落实《江西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各项技术和管理要求,充分利用适宜林地新造高产油茶、更新改造低产油茶林,鼓励利用零星四旁空闲地块种植油茶,统筹推进油茶新造、低改和提升,规范良种壮苗、良法措施等关键环节,加强油茶重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油茶资源培育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分类型、分区域重点建设一批油茶示范基地,强化样地持续监测,总结推广示范基地经验成果,促进全省油茶资源质量全面提升,实现油茶持续高产稳产。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造高产油茶林100万亩,更新改造低产油茶林300万亩,抚育改造低产油茶林100万亩,提升低效油茶林100万亩,高产油茶林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全省建成500个高产油茶林示范基地,亩均年产油量达到30公斤以上;建成500个低产油茶林改造示范基地,亩均年产油量增加到15公斤以上。(牵头单位:省林业局,各市、县〔区〕政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高质量促进油茶产业升级。鼓励现有油茶企业兼并、重组和品牌整合,培育壮大在加工规模、产品研发、市场销售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领先地位的油茶产业领军企业。支持重点油茶市(县、区)打造油茶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积极引导企业在油茶重点县(市、区)建设产品初加工基地,加强对油茶产品的冷链、仓储物流和交易市场(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油茶林下经济和复合经营,挖掘油茶生态、文化等多种功能,促进油茶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产业等深度融合。积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油茶产业机械化的推广应用。力争到2025年,创建以油茶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产业示范园区1个以上,省级产业示范园区5个以上;创建国家油茶产业示范县3个以上和省级油茶产业示范县10个以上;重点做强3家“领军”油茶龙头企业,培育10家“成长”油茶龙头企业,全省油茶年综合产值突破1000亿元。(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区〕政府)
(四)高质量强化油茶科技支撑。组织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龙头企业对制约油茶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实施科技攻关,加快形成技术成果并转化应用。加强油茶良种采穗圃、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建立种苗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国家油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和国家林草局林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南昌)能力建设,推动油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技术提升。加快油茶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高油茶综合利用率。加强油茶剥壳、烘干,加工等环节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研制和使用,着力突破丘陵山区油茶种植加工机械化研发应用。加快健全油茶技术标准体系,推动油茶高质量栽培、良种繁育、产品加工和质量检测标准化。加强油茶技术推广,开展面向林农、合作社和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开发技术推广APP,实现油茶技术推广网络化、便捷化。力争到2025年,在现有推荐良种的基础上进一步筛选出一批高产、稳产、高抗性的油茶良种,新建、改扩建专业良种采穗圃不少于20个,年产油茶优质容器大苗5000万株以上;修订一批油茶产业相关技术标准;研发油茶精深加工产品10个以上;在油茶重点区域培养一批油茶栽培“乡土专家”。(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科院,各市、县〔区〕政府)
(五)高质量打造油茶特色品牌。坚持品牌引领,统筹省内品牌资源,进行区域油茶品牌整合重塑,着力打造“江西山茶油”公用品牌,加强质量诚信建设。采取“政府引导、行业协会主导、龙头企业主打”的品牌运营模式,鼓励油茶龙头企业整合中小型企业品牌,支持“赣南茶油”“宜春油茶”等地方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逐步构建以“江西山茶油”公用品牌为引领,地方区域特色品牌、企业知名品牌为一体的品牌体系。支持油茶重点产地举办油茶文化节、油茶博览会等推介活动;支持油茶龙头企业和社会团体申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茶油产品认证,加强油茶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茶油产品网络促销活动,推动油茶产品网络销售。(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各市、县〔区〕政府)
三、支持政策
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体,金融资金积极支持的油茶产业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地方财力、中央补助等多渠道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贴息补助、担保奖补等多种形式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油茶经营主体奖励措施。对纳入“千家油茶种植大户”管理的大户,油茶资源培育质量符合《指南》要求,示范带动效果显著的,按规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鼓励油茶重点市、县(区)大力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示范带动农户(贫困户)经营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的,省、市、县(区)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各市、县〔区〕政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供销社)
(二)提高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补助标准。统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预算内林业生态投资资金和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按照中央、省级资金管理要求,对符合《指南》要求的,新造高产油茶林、更新改造低产油茶林每亩补助1000元,抚育改造低产油茶林每亩补助400元,提升低效油茶林每亩补助200元。(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区〕政府)
(三)支持油茶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支持油茶良种基地(采穗圃)建设。统筹资金支持油茶全产业链科技创新,支持油茶科研单位和企业争取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油茶产业创新发展,将油茶良种选育、高效栽培、机械设备研发、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难题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择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技术攻关。推进新研发的技术、产品、标准、专利成果转化应用,按相关规定享受政策奖励。(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支持油茶示范园和示范县建设。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油茶重点市、县(区)创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示范县等,打造以油茶为主导产业的示范园区和示范县。各市、县(区)政府要统筹各项资金特别是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加大对油茶产业的重点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各市、县〔区〕政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扶贫办)
(五)支持油茶林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油茶林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油茶林基础设施建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对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油茶新造林、100亩以上的油茶低产林,支持建设必需的生产作业道路和节水灌溉设施。省交通部门和水利部门在符合农村公路和节水灌溉项目申报条件的前提下,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牵头单位:各市、县〔区〕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
(六)扶持油茶加工企业发展。统筹资金推动油茶产业优化升级,支持油茶加工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聚集及园区功能平台建设;助力油茶龙头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对在境内资本市场新增首发上市的油茶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境外资本市场新增首发上市的,按其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获得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荣誉或资质的,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扶持政策。(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
(七)加强金融保险政策扶持。积极对接“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金穗油茶贷”, 建立健全油茶林权质押贷款制度,加大对油茶产业支持力度,对油茶产业转型和整合的企业和个人、对油茶种植的经营户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发挥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引领示范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油茶产业,扶持油茶加工企业发展。抓住国家林草局开拓森林保险新领域契机,争取在我省开展油茶保险试点,降低油茶种植户经营风险。省财政将油茶保险纳入省级保费补贴产品目录,各级财政对保费给予适当补贴。(牵头单位: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扶贫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各市、县〔区〕政府)
(八)加强油茶品牌宣传推介。将江西山茶油作为扶贫产业产品纳入“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传播战略,加大对山茶油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对在央视、省级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推介的给予政策扶持。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油茶区域特色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扶持力度,对油茶龙头企业和社会团体申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茶油产品认证给予支持,对在电商平台销售茶油相关产品业绩突出的示范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资金奖励。油茶重点市、县(区)政府应安排品牌宣传推介经费,结合各地特色开展油茶文化节、油茶博览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
以上支持政策有关的具体奖补办法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油茶产业有关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省林业局牵头设立科技研发、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等3个专业委员会,协调指导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各设区市和油茶重点市、县(区)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并将油茶产业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当地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广泛调动企业、大户和林农发展油茶的积极性。
(二)强化考核评价。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工作的绩效评价,不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督促工作,并向同级政府汇报油茶产业工作进展。省林业局要建立健全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全省油茶产业工作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市、县(区)加强指导和督促。
(三)强化执法监督。各级林业、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油茶良种苗木、产地环境、产品加工和市场流通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种苗假冒伪劣、油茶产品掺杂使假等非法行为。加强油茶地理标志与知识产权保护,打击恶意侵权行为。建立健全质量可追溯体系,确保油茶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油茶企业信用建设和公示力度,增强行业自律,防止不正当竞争。加强乡村治理,打击油茶果偷盗行为。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媒介大力开展油茶产业扶持政策和栽培管护技术、茶油品质功效、鉴伪知识等宣传,积极推介“江西山茶油”公用品牌,让江西油茶产品更加深入人心。及时总结和推广油茶产业发展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事例,为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