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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发布老年人消费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22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落入消费陷阱,帮助科学理性消费,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娄底市消费者委员会特发布本消费警示。
  近期,个别商家采用不法手段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总体表现为四种形式:一是以抽奖送豪礼的方式诱导老人预交商品款次日返回,在活动最后一天卷款逃跑;二是以会议、免费旅游等方式,夸大保健品使用效果诱导老年人购买;三是利用偏远地区购买渠道窄,向老年人推销高价低质的家用电器;四是以免费理疗为噱头,诱导老年人进店高价购买理疗仪器或保健品。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落入消费陷阱,帮助科学理性消费,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娄底市消费者委员会特发布本消费警示:
 
  一、做好个人信息保护。老年人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和身体状况等信息,泄露给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成为消费欺诈的对象。
 
  二、理性看待促销活动。切忌轻信“送礼送健康”“送产品”“送米送面送鸡蛋”等一些保健食品推销者的免费赠送、免费检查、免费试用、免费旅游等活动,避免掉入消费陷阱。
 
  三、增强购买辨别能力。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一方面要针对自身身体需要,做到按需购买;一方面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到证照齐全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食品,切勿在非固定场所或与证照注册地址不一致场所购买。
 
  四、警惕亲情推销陷阱。老年人要对商家采取的“贴身攻心”的亲情服务推销方式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遇事多与子女商量,防止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
 
  五、切勿“以食代医”。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老年人在身体不适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检查就医,以免因食用保健食品贻误治疗时机。
 
  六、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要养成购物时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购物发票的习惯,当发现购买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也可直接拨打12315热线投诉,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供稿:娄底市市场监管局 娄底市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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