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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拟命名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名单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和自治区食安委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柳州、梧州、贵港、贺州、河池5个设区市开展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17年9月,鹿寨、桂平、平南、南丹、武宣、合山等6个县(市)开展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和自治区食安委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柳州、梧州、贵港、贺州、河池5个设区市开展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17年9月,鹿寨、桂平、平南、南丹、武宣、合山等6个县(市)开展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各创建市、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确保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始终遵循“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加大经费投入,夯实基层基础,狠抓综合治理,突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共创共治,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广泛开展创建工作,探索积累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通过创建活动,各创建市、县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部门联动、协作配合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

  根据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创建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在进行第三方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70%以上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自治区食安办和各市食安办分别对上述5个设区市和6个县(市)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了资料评审、暗访、现场检查和实地查访等验收评价工作。经检查验收和评价,上述各市、县创建工作整体水平达到验收合格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监督,根据示范城市(县)创建管理办法,现将拟命名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自治区食安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内容要求真实准确。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9日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自治区食安办1008室

  传真:0771—5870331

  邮箱:gxsab2011@163.com

  邮编:530022

  附件:拟命名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拟命名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名单

  一、拟命名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5个,按行政区划为序,下同)

  柳州市、梧州市、贵港市、贺州市、河池市

  二、拟命名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6个)

  鹿寨县、桂平市、平南县、南丹县、合山市、武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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