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广宁县南街镇洪扬电子商务服务部(陈剑洪)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淘宝购物平台开设有网店,淘宝经营网址为:https://shop103667830.taobao.com/?spm=2013.1.1000126.2.6113443frvEaRA。当事人销售“黑麦代餐面包”网页中标有:“面包整箱早餐低脂减肥低热量减脂小零…”。而“黑麦代餐面包”的实物照片显示:西瓜味的童话,20200625,黑麦代餐面包…营养成分表:项目,每100克…脂肪,7.9克…当事人在其开设的网店销售“黑麦代餐面包”时宣称其为“低脂”食品,但其实际营养成分与宣传信息不相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2020年8月13日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2100元。
二、肇庆宇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微信公众号“宇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3篇宣传文章,分别为:“顺应节气来康养--春分篇”、“【食】在立夏,‘闪购’特色美食开启火热季节”、“女神节与中药香囊更配哦”。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顺应节气来康养--春分篇”宣传的产品及功效有:1、“当归北芪虾”,材料:虾、当归、黄芪,功效:补气升阳、养血润肠,80元/份;2、“鹑蛋山药肉饼”,材料:猪肉、山药、鹑蛋,功效:补脾养胃、生津益肺,45元/份;3、“艾叶鱼饼”,材料:鲮鱼肉、艾叶,功效:温阳通络、散寒止痛,35元/份;4、“葱花炒辣木面”,材料:辣木面、葱花,功效:润肠通腑、排毒养颜,28元/份……等内容。
二是“【食】在立夏,‘闪购’特色美食开启火热季节”宣传的产品及功效有:1、“清蒸莲藕肉丸”,主要材料:猪肉、莲藕,功效:清热生津、补益脾胃,闪购活动价:36元/份;2、“桂花银鳕鱼”,主要材料:银鳕鱼、桂花、生姜,功效:提神开胃、美容养颜,闪购活动价:188元/份;3、“凉拌鱼腥草”,主要材料:鱼腥草,功效:清热解毒、利尿通淋,闪购活动价:30元/份……等内容。
三是“女神节与中药香囊更配哦”宣传的产品及功效有:1、“女神香囊(茉莉花味)”,主要原料:柠檬、菊花、茉莉花、特制中药粉等,主要功用:理气、解郁、清肝,38元/个;2、“女神香囊(玫瑰花味)”,主要原料:玫瑰、菊花、艾叶、特制中药粉等,主要功用:疏肝、理气、明目,38元/个;3、“女神香囊(桂花味)”,主要原料:玫瑰、桂花、艾叶、特制中药粉等,主要功用:行气、解郁、温经,38元/个……等内容。
该公司分别对“当归北芪虾”、“清蒸莲藕肉丸”、“香囊”产品进行了功效或者主要功用的商业宣传,宣传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了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2020年7月2日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8420元。
三、 广宁县南街镇新兴隆农副产品店(陈学新)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开设的微店购物平台网店销售“川贝雪梨汤”,在“川贝雪梨汤”网店网页广告中标示“功效:滋润肺部、清燥、化痰止咳、美容美颜”内容,宣传“川贝雪梨汤”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20年9月24 日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3100元。
四、广东多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养心茶”的广告,广告含有如下内容:“养心茶是心脑血管病的克星,它不但有生血养血、行血益气、活血化瘀的作用,而且还能降血压、降血脂、健脾胃、助消化,长期服用,它能增加人体免疫力,增强心脏动力,对脑栓塞、冠心病、动脉粥样硬化、血管堵塞有一定辅助治疗作用,是心脑血管患者的福音”。该公司宣称“养心茶”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20年9月24日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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