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不买、不卖、不做、不吃这种鱼!

不买、不卖、不做、不吃这种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2  来源:辽宁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1年春节将至,将迎来水产品消费高峰。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全社会要坚决抵制长江野味消费,真正做到不买、不卖、不做、不吃长江野生鱼。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等市场环节的监管力度。欢迎社会公众通过12315平台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举报相关违法线索。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摸排违法线索,对重点生产、销售经营企业、单位开展巡查管控,对网络市场、虚假违法广告进行全方位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
 
  据统计,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8.01万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4029家次,农贸(批)市场7269个次,商场、超市2.72万个次,餐饮单位6.27万个次,监测电商平台47.69万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139个次,监测相关广告124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0余次,发放、张贴公告、宣传海报4.66万份。
 
  2021年春节将至,将迎来水产品消费高峰。省市场监管局提示:
 
  全社会要坚决抵制长江野味消费,真正做到不买、不卖、不做、不吃长江野生鱼。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等市场环节的监管力度。欢迎社会公众通过12315平台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举报相关违法线索。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