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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吊销执照!靖远醉骨大叔餐饮店因私自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冻猪颈骨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9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2月6日11时,靖远县市场监管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靖远醉骨大叔餐饮店私自购进原产国为英国的进口冻猪颈骨20箱,规格:15公斤/箱,制造商为皮尔格林,生产日期分别为2020年9月25日、9月28日、9月30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10月5日、10月8日,共8个批次,以上产品由靖远醉骨大叔餐饮店于2021年2月4日从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老孟水产经营部自行购进,当事人向该局提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电子版)。
  2月6日11时,靖远县市场监管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靖远醉骨大叔餐饮店私自购进原产国为英国的进口冻猪颈骨20箱,规格:15公斤/箱,制造商为皮尔格林,生产日期分别为2020年9月25日、9月28日、9月30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10月5日、10月8日,共8个批次,以上产品由靖远醉骨大叔餐饮店于2021年2月4日从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老孟水产经营部自行购进,当事人向该局提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电子版)。经查,上述产品无供货商(老孟水产经营部)提供的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该餐饮店在购进该批进口冷链食品前,未按照《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规定,向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靖远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白银市交通运输局白银市商务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行为的通告》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拟吊销靖远醉骨大叔餐饮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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