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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晋政发〔2021〕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1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2020年3月,太原市、晋中市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率先在全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了审批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动了“准入不准营”问题的解决,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释放改革红利,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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