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四川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出炉”

四川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出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7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3月15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创新性、系统性、融合性、智慧性、震慑性要求,强化抽检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效能,推动监管与抽检有机结合,推动区域与部门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领域潜在风险,共同守住食品安全防线。
  3月15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创新性、系统性、融合性、智慧性、震慑性要求,强化抽检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效能,推动监管与抽检有机结合,推动区域与部门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领域潜在风险,共同守住食品安全防线。
 
  一、突出“创新性”,构建监检联动。《计划》强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检联动长效机制,优化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内的衔接配合,促进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风险信息互联共享,通过探索解决抽检发现的问题来带动智慧监管、科学监管和依法监管的步伐,针对风险隐患大、涉及问题敏感和可能存在行业潜规则问题的,做到抽查一个产品、摸清一个问题、整顿一个行业,力争每年解决1-2个突出问题。注意把省级常规抽检任务以转移支付方式交给属地局,各地根据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和生产企业分布情况,部署任务并组织实施,依次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指导基层认真落实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把抽检监测与日常检查紧密结合,推动监检联动有机实施。支持和鼓励各地在抽检方式、联动机制上大胆创新,既要干好抽检的具体工作,又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着力解决影响整体食品安全水平提升的突出问题,以《计划》驱动四川“监检联动”机制,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全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二、突出“系统性”,落实四级分工。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四统一”原则,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合理分工、各有侧重、不重不漏。省局统筹全省抽检监测工作,组织和协调好省内抽检任务,明确四级分工要求。《计划》明确,省局结合上一年度风险分析研判情况,确定“米袋子、菜篮子”、“一老一小”、餐饮食品、蔬菜制品、白酒、茶叶、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品种,重金属污染物、非食用物质、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等重点项目,以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环节。各市(州)局要结合地方监管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本地区抽检重点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主要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三小”食品。各县(市、区)局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安排抽检监测任务26.8万批次,计划达到3.2批次/千人/年。为确保新年度的抽检计划顺利开展,要求各级要及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或方案,均衡安排年度、季度、月度抽检监测任务。
 
  三、突出“融合性”,强调数据质量。《计划》要求各承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真实、客观、准确填报抽检监测数据,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同时,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研判能力,发现重大风险及时研判并报告,发挥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为食品安全监管出谋划策。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承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评管理,督促指导承检机构规范抽检。省局将组织对承检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月组织抽查全省不少于5%的抽检数据,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市县局和承检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试行)》要求,省局将通过现场检查、盲样考核、留样复测、数据抽查等方式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考评管理,督促承检机构遵循科学、公正原则,保证抽样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省局拟将“任务完成率”“问题发现率”“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等重点工作指标纳入对市(州)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考核范畴,鞭策各地不断提升风险研判能力和抽检监测水平。省局坚持每月、每季度定期通报抽检进度和完成情况,督促各地真抓实干,确保年度抽检任务圆满完成。
 
  四、突出“智慧性”,强化过程管控。《计划》要求规范并管控监督抽样检验全过程,确保抽检质量稳步提升。一是规范抽样检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和《2021年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等要求,各级抽检任务全面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简称“国抽信息系统”)实时录入抽样检验信息,使用移动终端抽样和出具电子检验报告。二是严格数据报送。抽检数据全部报送至“国抽信息系统”,全面在线进行计划制定、任务部署、基础表编辑、抽样检验数据录入、核查处置领取办理审核及公示信息上传等工作,全面遵守系统各环节数据填报时限要求。数据上报人员应经过统一培训,确保数据报送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三是升级经费管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抽检监测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五、突出“震慑性”,注重结果运用。《计划》明确,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抓好核查处置,及时公布抽检信息,让监管真正长出“牙齿”。一是依法开展核查处置。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规定要求督促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通过“国抽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核查处置工作进展,确保启动处置、产品控制、原因排位、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通报移送“六个到位”。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联动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防控风险、消除风险,推行扁平化管理,提升核查处置质效。二是依规公布抽检信息。严格按照即将出台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规程》要求执行信息发布流程,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握“时、度、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稳妥进行公布,及时面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回应公众关切,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食品安全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倒逼食品企业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加强风险预警交流。对抽检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尤其是涉及跨区域跨部门的风险信息,要做好互联共享,共同解决风险隐患。同时,及时面向社会发布风险解读和消费提示,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及时传播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和科学知识,引导公众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