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9月8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18期通告,检出7批次食品不合格。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悠沁滋牌木瓜酒,1批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商洛乐之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大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洛源老刘家牌洛源豆腐干,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安享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华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汉中市荣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蕨根粉丝,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规定,豆干、豆腐、豆皮等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造成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商家为改善口感从而违规过量使用。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限值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限值问题,分别为紫阳县王祖军茶叶店销售的标称紫阳县黄太平茶叶加工小作坊生产的红茶,1批次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旬邑县豳蜂野生中华蜂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抖音网上(网店店铺名称为豳蜂蜂业野生蜂蜜专卖店)销售的洋槐蜂蜜,1批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
草甘膦是一种非选择性内吸性除草剂,通过叶面吸收并快速在植物体内传导。与土壤接触后失去活性。用于果园、牧场、林业和工业防除杂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草甘膦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茶农种植时使用不当。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呋喃西林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蜂蜜中呋喃西林代谢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蜜蜂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带入到终产品,也可能是终产品受到产品包装材料外源性污染。食用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会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损害人体健康。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标称蓝田县颐蜂堂生态蜜蜂园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眼蜜,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蜂蜜中规定菌落总数的最大限量值为1000CFU/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和经营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为标称陕西吉梦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旺隆达牌油炸蚕豆,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酸价超标的食品,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明显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酸价最大限量值为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食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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